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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雅莉律师系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善于沟通思维敏捷,语言表达和逻辑分析能力强。现任陕西医疗事故纠纷网站长,陕西医疗事故纠纷网首席咨询律师,陕西省人大代表专职法律顾问,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部部长。

   自2006年起专项代理从事医疗纠纷维权律师业务。十余年来积累了丰富的诉讼、鉴定、协商经验,掌握有丰富的法律相关资源。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丰富的司法经验、娴熟的诉讼技巧和优质的人脉资源,对工作负责、对当事人负责,踏踏实实,不断地强化提高自己理论业务素质,尽其所能,最大限度地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代理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和充分肯定。

   王雅莉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数百起民商事案件,沉淀、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其中曾代理李某与西安某三甲医院就医疗纠纷一案,因抢救不利造成患者死亡,协商获赔21万元的经典案例;也成功代理X某与解放军X医院医疗纠纷一案,当事人最终获赔152万元等等医疗过错纠纷案件;更曾为医院,及涉嫌非法行医,医疗事故罪的当事人代理案件,综合分析案情、运用法律知识与庭审中运用较强诉讼技巧,取得良好的社会评价,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王雅莉律师,具备中年律师的睿智、成熟、善于攻坚等优秀品质。具有鲜明的办案风格,善于从诉讼一开始为委托人选择最佳诉讼途径,并在诉讼过程中掌握主动。专业方向为医疗事故纠纷、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房地产及刑事诉讼、公司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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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疗事故律师--司法鉴定申请书

更新时间:2009-7-11来源:王雅莉(陕西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网) 点击数:4004

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1016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系XX之夫。电话:

申请人:XXX,女,汉族,19XX527日出生,住址同上,系XXX之妻。电话:

申请事项: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就XXX与西安同济医院医疗过失损害赔偿一案中同济医院的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以及医疗过失与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08923日,申请人XX入住西安同济医院产科,于当日725正常产下一健康、活体男婴。924日申请人发现婴儿出现腹部异常并将上述情况多次告知医护人员,但是医护人员均未给予相应处理。925日凌晨455,患儿再次出现呕吐,腹胀明显加剧,医护人员同样未给予任何检查和治疗。患儿病情进行性加重,在申请人要求下,西安同济医院同意将婴儿转至陕西省人民医院,入院后立即报病危,诊断为新生儿肺炎、坏死性小肠结肠炎、败血症。于929700治疗无效死亡。

     申请人认为西安同济医院在对婴儿的诊疗行为中,存在误诊、漏诊、错误用药及未尽医护人员之专业注意义务等过错行为,是造成婴儿最终不治身亡的主要和直接原因,为确定西安同济医院对上述诊疗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特申请司法鉴定。  

    此致

雁塔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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