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业务范围 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纠纷 医疗事故谈判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 法律文书
律师团队 案例集锦 律师手记 医疗事故鉴定 美容事故纠纷 人身损害 业内热点 在线咨询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网
 

    王雅莉律师系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善于沟通思维敏捷,语言表达和逻辑分析能力强。现任陕西医疗事故纠纷网站长,陕西医疗事故纠纷网首席咨询律师,陕西省人大代表专职法律顾问,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部部长。

   自2006年起专项代理从事医疗纠纷维权律师业务。十余年来积累了丰富的诉讼、鉴定、协商经验,掌握有丰富的法律相关资源。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丰富的司法经验、娴熟的诉讼技巧和优质的人脉资源,对工作负责、对当事人负责,踏踏实实,不断地强化提高自己理论业务素质,尽其所能,最大限度地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代理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和充分肯定。

   王雅莉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数百起民商事案件,沉淀、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其中曾代理李某与西安某三甲医院就医疗纠纷一案,因抢救不利造成患者死亡,协商获赔21万元的经典案例;也成功代理X某与解放军X医院医疗纠纷一案,当事人最终获赔152万元等等医疗过错纠纷案件;更曾为医院,及涉嫌非法行医,医疗事故罪的当事人代理案件,综合分析案情、运用法律知识与庭审中运用较强诉讼技巧,取得良好的社会评价,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王雅莉律师,具备中年律师的睿智、成熟、善于攻坚等优秀品质。具有鲜明的办案风格,善于从诉讼一开始为委托人选择最佳诉讼途径,并在诉讼过程中掌握主动。专业方向为医疗事故纠纷、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房地产及刑事诉讼、公司等法律事务。

 


咨询电话: 13572868927
Email: 13572868927@163.com

 

 

 
  医疗事故纠纷  

【原创】西安医疗事故-患者应当如何防范医疗事故发生

更新时间:2009-1-19点击数:3401

患者如何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近日不断有新闻媒体的朋友及患者问及笔者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前,应当如何预防?笔者应其要求提出以下几点预防建议共大家参考。

一、挑选符合正规的审批手续的医院、具有行医资格的医生(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资格证)就医。

二、患者在选择医生时,应当选择医术好、责任心强的医生。

三、医疗过程中应遵守该履行的手续,有权要求医生提供完整、规范的病历。

四、患者有知情权,即患者有权按照规定复印病历资料、手术记录、护理记录、影像资料等。对于主观病历等虽然不能复印,但是一旦提起诉讼,医疗机构都应当无条件、完整的予以提供。

五、患者有权获悉自己的病情,但医疗机构在告知病情时应当考虑告知的方式与对象的选择。


Copyright@2008 陕西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网 - 版权所有.
咨询电话(王律师):13572868927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18号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 邮编:71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站备案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陕ICP备09007779号  技术支持:旭阳科技